一把将嫌疑人按倒,此时炸弹响了……一段令人潸然泪下的赣州公安英烈故事
2017-04-04 1898
林志华



林志华,男,汉族,1953年10月26日出生于寻乌县长宁镇,原籍广东省丰顺县。1972年12月参军,197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退役后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历任江西省寻乌县公安局民警、副所长、所长、指导员等职。1994年11月1日在抓捕身带炸药的歹徒时英勇牺牲。他在部队多次受嘉奖,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1994年1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让更多人记住您的名字


如果说清明是寄满哀思的歌谣,在这一天,请为这样一群人用心吟唱。

他们是打击违法犯罪时,冲锋在前的战士;他们是命悬一线危难时,舍身护民的勇士;他们是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人民卫士……

林志华……让更多人记住您的名字,1994年抓捕案犯而英勇献身的公安部二级英模林志华!

用热血铸就平安,用生命践行誓言。人民公安---和平年代里的人民英雄,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英雄赞歌。



忠魂:把生命每分每秒写满忠诚


一个生命闪耀最后的辉煌,刚刚年满41岁的江西寻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林志华以身殉职,震惊了全县公安民警,震惊了这一方他所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们。

1994年11月1日晚,正在填写民警日志的林志华接到举报,文峰乡田背村负案在逃犯曹卫军已回家。林志华即率民警肖贵禄、赖挺阳、彭有泉和治安联防队员林欣、刘建斌,乘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冲进夜幕中。田背村一片寂静。几个矫健的身影逼近一间小屋,敲门声惊醒了曹卫军的美梦。他睡眼惺忪地打开门,见是警察,知事不妙,惶惶中急向屋里退,民警们乘势进逼。曹深知无可逃脱,穷凶极恶地从床底掏出两个装有炸药和引爆装置的玻璃瓶,威胁说要与干警同归于尽。林志华见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步上前,顺势将曹犯按倒在床上。肖贵禄迅速抓住曹犯的左手欲上手铐,就在这时曹犯拉响了炸药,一声轰天裂地的炸响,曹犯自取灭亡。为保护战友及周边群众安全扑在曹犯身上的林志华左颊至左胸被炸伤,当场壮烈牺牲。



坚守:用汗水和鲜血铸就平安 


林志华,1.74米的个头,英武壮实,不善谈笑,只有那双高挑的剑眉下一双眼透出凛然正气,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永恒。有多少人知道,英雄是带伤殉职的呢?就在他牺牲的前一天晚上,他听说舞厅群殴,只身一人赶去劝架被打伤,他仍未退却。一场斗殴平息了,他捂着胸脯到药店买了一盒跌打丸,只服了两颗,剩下的八颗还放在办公桌上。晨光镇干部群众记得,1989年3月29日,信用社进行有奖募捐。时至中午,有人煽动说信用社骗人,奖券有假,被蒙骗的群众开始闹事。林志华闻讯率2名民警去平息乱局。他紧紧抱住装有10余万元的钱箱,骚动的群众扔石头、甩瓶子,林志华头部、脸部、背部多处受伤,几位干部冲进重围把林志华架出去,但他奋力挣脱再入重围,一直坚持到闹事群众散去。

1991年,赣县一名负有三条命案的杀人犯逃到晨光,赣县2名民警来到寻乌县请求协助缉拿,林志华和他们一起前往案犯所在的一农家。林志华认定案犯后,即似离弦之箭猛扑上去,接着一脚,眨眼之间即将案犯制服。赣县2民警对林志华的神勇过人十分佩服。是什么力量驱使他不畏邪恶、不惧艰险,我们已无法直接得到答案。据他母亲介绍,17年前林志华从部队退伍安置到公安局那天,妻子曾劝他:“公安危险,换个行当吧。”他说:“我喜欢干这行,就要干好这行,换它干嘛?”平平淡淡一句话,却饱含着他对公安事业的执著追求。



无畏:流血不流泪的慷慨英豪 


1992年8月,寻乌县为了加强县城治安,把林志华调入城关派出所任指导员。家人以为他可以照顾这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了,谁知他更忙了。他每天第一个去办公室,时常夜半三更才回家。“九九”重阳登高节,他儿子从树上摔下,手臂脱臼且上臂粉碎性骨折,林志华没有请过一天假。给英雄送行,他儿子还是一只手端着父亲遗像。谈到这些,他的同事哭了,家人哭了。前者是由敬重而惋惜,后者是因委屈而悲哀。人说搞公安接触面广,手中有权,尤其是派出所长,如果“机灵”一些,不难发财。但林志华对此却一点也不开窍。1993年重阳节的一天,他的朋友刘茂韬关切地问起他儿子摔断手臂后的医治情况,劝他尽早送大城市治疗,还借给他1000元。可怜英雄林志华,儿伤未复,负债九泉。寻乌中学财务帐目上,记着林志华欠交儿子上学费1500元,他妻子说借他战友林新的1500元还没还。公安局长钟兹森动情地介绍:林志华家境困难,但从不向上级提要求,组织主动照顾,都被他婉言拒绝。翻阅英雄笔记,见他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地写着:“一身正气立天地,两袖清风贯古今。”这,不就是英雄的忠魂么!贫穷的英雄,然而精神是富有的。英雄的重任休止了,英雄的精神却永存。他将融入时代强音,响彻华夏之空!


无畏:流血不流泪的慷慨英豪 

传承:青春热血无愧于“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江西寻乌,人们传颂着一位铁胆忠魂的英雄,他叫林志华,双木为林,志在中华。凶犯的炸药,毁掉了他的身躯,却留下了他的英名;坏人煽动抢劫募捐款,他抱着数十万元的钱箱死死不放;他在屡遇凶顽之时,大义凛然,震慑了敌人。

在林志华的身上,公安精神得到了永续传承,而这一火种将在一代代公安民警中炽热地燃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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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宣传处   编辑:黄运坤

本文作者:寻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严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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